武汉商学院大学生医保使用指南

发布者: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发布时间:2023-12-20作者:浏览次数:1468

  一、大学生医保是什么?

大学生医保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畴,以住院为主统筹兼顾普通门诊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在校学生在遭遇疾病或意外伤害时能够获得经济补偿和医疗救助,以便减轻个人和家庭的经济负担。

注意:家乡认定的民政救助特殊身份学生在家乡参保当地的城乡居民医保,无需到学校参保。

二、大学生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武汉市大学生按规定参加武汉市城乡居民医保,由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发文按武汉市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缴费标准执行。

三、在校学生如何参保缴费?

大学生医保实行跨年度提前缴费方式,需在每学期缴纳学费时勾选大学生医保,由校财务处代收代缴(生源地贷款类别和享受国家贷款的学生学费中不包含大学生医保费用,若想在校参保需另行缴费)。学校统一办理时间为当年的9月1日——12月20日。

四、毕业大学生如何参保?

学校不统一办理暂停,毕业生6月份毕业离校后根据个人情况随时在手机上办理暂停,停保后当年的医保待遇不受影响。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可以参保职工医保;暂未就业的可以在当地参加居民医保,也可以在灵活就业窗口参加医保,当年度12月31日前参保的,不设6个月医保待遇享受等待期。(提示:毕业生变更参保地及变更参保类别前,请提前在手机将原医保办理暂停。)

五、在校参保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期是什么时间?

1)门诊(校医务室)待遇享受期为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2)住院(定点医院)待遇享受期为缴费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逾期参保缴费的大学生待遇享受期为:上年度在本市参保缴费的本市户籍人员,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当年余下月份的医保待遇;非本市户籍居民和上年度未在本市参保缴费的本市户籍居民,从缴费次月起的第7个月享受当年余下月份的医保待遇。

六、大学生医保报销方式

(一)普通门诊

武汉商学院医务室为我校参保学生普通门诊医疗机构,在校参保学生需持身份证在校医务室进行普通门诊治疗就诊产生的门诊医疗费学生个人承担30%,由校医务室直接收取70%部分由医务室在大学生普通门诊统筹医疗保险金统筹支付。(由于我校暂未与上级医疗机构合作,无门诊优待政策,因此不开具转诊单,学生可直接前往就诊。)

(二)门诊重症(慢性病)

微信公众号“武汉慢特病申办”申请办理,审核通过后凭电子医保卡和重症专用病历到本人选定的医院或药房就诊购药。

(三)住院(含门诊紧急抢救、一次性分娩补贴)

1.本市住院:在武汉市内医院出示电子医保卡,出院结算时直接用医保结算。

2.异地住院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机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申请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备案网页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或手机登录“鄂汇办”app申请办理;异地备案申请成功后,出院时支付个人承担的费用即可。

外地医院不能办理备案的,先行现金垫付,返校后进行医保报销,所需材料如下:

1)住院发票原件;

2)住院费用汇总清单(盖医院公章);

3)住院病历资料(可在医院病案室复印出来,盖医院公章):病案首页、出院小结、临时医嘱、长期医嘱、检查报告单、手术记录和麻醉记录(手术患者附报)、首次病程(外伤患者附报);如有使用体内置换材料或置换人工器官的,要提交置换材料的条形码和发票复印件等。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本人本地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需写上银行卡号、银行卡开户支行、姓名、联系电话);

6)外伤情况说明(无固定格式,内容如下)

①姓名,身份证号码

②受伤经过,时间,地址,怎么导致

③第一时间就诊医院,时间,就诊诊断

④第二时间就诊医院,时间,就诊诊断,住院时间,住院费用。

本人承诺病情由个人导致,无第三方责任人。如承诺不实或以任何方式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待遇的,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

                            申请人、日期


3.符合生育政策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按700元/次的标准支付。

、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

医院级别

起付线标准

第一次住院

第二次及以上住院

三级医疗机构

800元

400元

二级医疗机构

400元

200元

一级医疗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级别高于一级的,执行一级标准)

200元

200元

在校参保学生因病住院,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起付线标准以下的由个人支付起付线标准以上的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分担。

 八、大学生普通门诊统筹医疗保险金不予支付情形

1.自杀、自残。

2.因违法犯罪、违规、违纪行为所致伤病。

3.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有他方承担医疗费赔偿责任部分。

4.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指南.docx